“強贖”和“回售”的結果就是可轉債又回到了發行人的手上,雖然結果一樣,但是強贖和回售不論是方式還是規則等方面都是不一樣的。那么,可轉債強贖和回售的區別是什么?可轉債強贖是好還是不好?一起來看看吧!


(資料圖)

可轉債強贖和回售的區別是什么?

可轉債強制是強制的,屬于上市公司的權利,是指可轉債發行人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按照募集說明書約定的價格提前贖回可轉債的一種行為。一般如果上市公司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就會觸發上市公司可轉債強制贖回條件。

可轉債回售是非強制的,屬于投資者的權利,是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時的一個附加的條款,主要目的是為了給投資者提供的一項安全保障。一般當上市公司股票在最后兩個計息年度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發行人。

當可轉債觸發強贖條款之前,投資者要么轉股要么賣出,不然會產生較大的損失,當可轉債觸發回售條款時,投資者可以選擇回售或者是不回售,如果不回售,可以等債券到期還本付息。

可轉債強贖是好還是不好?

如果在可轉債價格較高的時候進行強制贖回,對投資者來說不好,因為,強制贖回的價格一般是在103元左右,這會讓投資者虧損,如果在價格較低的時候進行強制贖回,比如,可轉債價格低于100元,則以103元左右的價格贖回,對投資者來說是一種好事,可以讓投資者少虧一點。

在可轉債強制贖回之前,上市公司會在官網發布公告提醒投資者,投資者可以選擇在可轉債強制贖回之前,進行轉股,或者在二級市場上賣出,避免強制贖回產生的虧損。

可轉債出現以下情況,會被強制贖回:

1、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于轉股價的130%,會被強制贖回,這樣可以促使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以及減少投資者因價格較高帶來的泡沫風險。

2、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于轉股價的70%-80%時,進行強制贖回,其贖回價一般在101-103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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